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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下午,兰溪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报警,位于兰溪市工人路121号一老式民房发生火灾。大队迅速出动3辆消防车,18名消防官兵赶往现场进行扑救。
起火部位于二楼一老式住宅民房。由于报警迟缓,火灾正处于猛烈燃烧状态,中队指导员侦察火情后,迅速带领战士佩带空气呼吸器进入火场,并出两支水枪进行扑救,在扑救过程中发现,液化气瓶正“咝咝”向外喷出火舌,班长薛帅飞立即对钢瓶进行紧急处理,并把钢瓶带离火灾现场进行冷却,并对其进行堵漏处理。15分钟后,火灾得到基本控制,28分钟后,大火全部扑灭。
根据火灾现场情况来看,起火原因为液化气瓶使用过程中疏于管理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事故。在火灾现场,消防官兵对周围群众进行日常防火用火警示教育,以防类似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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